遏制黑广播、伪基站,山东无线电安全有了法律“雷区“
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说,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
对此,《条例》加强了这方面的制度设计,明确了对航天、航空、航海、铁路以及抢险救灾等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特殊保护制度,为重要行业无线电频率的安全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规定,对航天、航空、航海、铁路以及抢险救灾等无线电专用频率应当予以重点保护,其他发射、辐射无线电波的设备对其造成有害干扰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行政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予以制止。
此外,《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为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提供场所、设备等便利条件。
对违反以上行为的,在法律责任中加大了处罚力度。例如,《条例》规定:擅自出租、出借无线电频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