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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项民政新政办实事解民忧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2-01-12 11:12    编辑: 马燕燕         

  杜绝农村低保“一兜了之”、积极探索“救助+养老+慈善+儿童福利”融合发展、全面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1月10日,全省民政工作会召开,今年我省将从九个方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有哪些新政实施?本报记者带您先睹为快。

  今年,我省将继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加大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力度,杜绝农村低保“一兜了之”问题发生,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探索“救助+养老+慈善+儿童福利”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大救助模式。

  全面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在全面总结推广西宁市“物质+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快我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建立服务类项目清单,年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

  全面推广取消户籍地申请救助限制、急难临时救助12小时答复和24小时救助机制经验做法,实行“先救后批”工作模式,提高入户走访频度,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综合帮扶”。

  同时,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改建16处嵌入式小型多功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牧区老年人关爱行动,新建、改建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立农村牧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2022年底前,力争每个县级地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1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022年底前,力争所有运营的养老机构全部达到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

  将未运行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转型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今年完成全省75%的机构转型,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职能。调整优化现有设施功能布局,规范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窗口,合理划分文化活动、村(居)民议事等功能区域,最大限度面向村(居)民开放共享,实现服务有场所、活动有场地。

  我省还将把遗体接运、守灵告别、骨灰存放安置等必要的殡葬服务,以及骨灰盒等必要的殡葬用品,逐步纳入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探索为在经营性公墓殡仪服务中心办理丧事的群众发放补贴,推动流动式殡仪服务站进小区,年内安排3个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力争实现婚姻登记“市州通办”和“省内通办”。积极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入乡村社区,组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探索规范婚介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和“全程网办”,在西宁、海东市至少覆盖60个村(社区)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进基层试点,继续实施肢体残疾患者手术与康复治疗“五年行动计划”,开展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困难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