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工程

今年我省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将改善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03-29 09:41    编辑: 马燕燕         

  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省逐年加大保障力度,顺应农牧民群众对居住条件改善提升的迫切要求和对美好生活向往,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实施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推动农牧区高质量发展。

  自2016年以来,我省住建部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任务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攻坚重点,同步将一般户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实施危房改造,累计安排农牧民危旧房改造20万户,4.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顺利实现“清零”。

  接下来,我省还将继续推动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要在尊重农牧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牧民住房,推进农牧民生活品质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牧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自主自愿实施项目,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监督指导到位、公开公示到位。加大项目管理,通过组织开展住房现状调查评估,对项目实施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验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要把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与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充实和扩展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要求,逐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完整准确的省、市、县三级台账。结合万名干部下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政策知晓度、理解度、执行度,组织力量开展入户调查、规划设计和备工备料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任务完成。(张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