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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9-12-19 10:26    编辑: 马燕燕         

  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2019-2020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2019-2020学年度西宁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小学放假时间:1月6日-2月29日;中学期末调研测试时间:1月6日-1月9日;中学放假时间:1月14日-2月29日;高中毕业年级补课时间:2月9日-2月23日,共十五天。

  2019-2020学年度西宁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2月26日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报到;2月27日-29日教师报到上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3月1日学生报到,做好上课准备; 3月2日正式上课。

  通知要求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前要对师生集中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的安全教育和学生自护自救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学生用电、防火、防盗、防暴恐、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食品卫生、毒品预防、防电信诈骗、防欺凌、防性侵等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护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贵重物品和实验室药品要妥善保管。

  西宁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布置假期作业也有要求,各校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结合学生本学期的行为特点和潜能,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给出科学、规范的操行评语。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假期作业须提前向教务部门报备,经主管校长及教务部门同意后执行。引导学生在假期中进行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严禁违规补课。教育部门将认真监管和查处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等行为。要求广大教师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要求学生高质量完成寒假作业。

  教育部门要求全体教师在假期放松身心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丰富知识体系,优化知识结构,积蓄工作能量,开阔工作思路。学校要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青海省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西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八禁八要”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师德教育,重点关注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等娱乐休闲活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在寒假期间易发的违反师德现象,严格教师管理,强化督察检查,维护教师职业形象。(莫青)